| 一、 |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5年10月29日公訓字第11521605803號函辦理。 |
| 二、 | 保訓會為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課程成績測驗實施方式與內涵之調整,並配合各項訓練實務需要,爰修正「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5點及第6點、「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部分規定及第十五點附件一,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測驗試務規定」,以及訂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測驗試務規定」。以上3項規定均自115年11月30日(按: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基礎訓練第1梯次開訓日)生效。 |
| 三、 | 旨揭資料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https://www.csptc.gov.tw/)「培訓最新消息」及「法規及函釋」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