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8日召開之「115年度第1次藥物濫用個案輔導追蹤管控會議」重點業務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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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張貼者
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1-27 10: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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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124號函辦理。 |
| 二、 |
每年至少辦理入班宣導1次,各校之畢業班請於115年4月底前完成相關宣導活動,以達年度反毒入班宣導100%。 |
| 三、 |
因應依托咪酯類案件有逐漸升高趨勢,請貴校於入班宣導時加強宣導;另依托咪酯多以電子煙為載具,請運用本次會議彙整之電子煙樣態圖片,提升學校師長對新興毒品型態與變化之辨識敏感度, 以利於日常互動中及早發現、即時介入與處遇。 |
| 四、 |
學校發現學生疑似持有毒品(煙彈)、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時,請依照警政署「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相關規定,移請警察機關妥處。 |
| 五、 |
目前全球最新興起毒品為硝基氮類、依托咪酯、賽拉嗪等三大類,均是以化學合成的鎮定劑變形為毒品。賽拉嗪原為獸醫用鎮靜劑,濫用時常與安非他命混合,是美國近期出現的新興「喪屍藥」,行政院業於114年7月3日公告列管為第三級毒品。 |
| 六、 |
依「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要點」,請貴校積極通報情資協助向上源追查藥頭。 |
| 七、 |
近期青少年參與的販賣、製造毒品案件以新興毒品為主,程少共犯的比例呈逐年攀升趨勢。許多幫派與成年人刻意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保護機制,讓未成年成為販毒工具,請學校加強與各警察機關聯繫,針對成少共犯案件即時防制,以遏止犯罪集團進入校園。 |
| 八、 |
如學生自我坦承吸食或持有第3、4級毒品,基於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少輔會得與學校共案輔導。若輔導無效,學校可備妥相關事證,請少輔會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第6項規定請求少年法院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