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2-23 15:42:36 點閱:12
| 主旨: | 彰化縣政府訂定「彰化縣孝行楷模遴薦審議及表揚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4年12月15日府民宗字第1140501595號函辦理。 |
| 二、 | 本府為積極弘揚孝道文化,推崇傳統倫理中「孝」之核心價值,及鼓勵主動發掘本縣奉行孝道之孝行實蹟,藉由孝行典範選拔與表揚,期使社會大眾見賢思齊,落實尊老愛親、和睦相處的倫理精神,並透過系統化遴薦與表揚機制,如實如質闡揚孝行文化,茲訂定「彰化縣孝行楷模遴薦審議及表揚要點」。 |
| 三、 | 依要點第2點規定:「推薦單位為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各級學校、機關團體、企業」。 |
| 四、 | 隨函檢附旨揭要點全文、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