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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及行政公告第11502173號賡續辦理。 二、請參加教師攜帶筆電俾利當日活動進行。 三、檢附實施計畫1份。 四、本案聯絡人:健體領域聯絡人 黃志偉主任/黃惠祺老師 (聯絡電話:04-8291494#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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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教健體跨域數位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與健體素養導向教學實踐工作坊】
張貼日期: 2026-04-02 08:23:58 點閱: 150 (235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