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頂部導覽區 跳到中央內容區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並自114年7月21日生效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7-24 10:46:57 點閱: 282 (138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行政院114年7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559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附件下載